当前位置: 首页» 捐赠指南» 常见问题 捐赠指南 常见问题 问题一:捐赠人的权利? 答:捐赠人有权指定捐赠财产的使用(使用也应当符合公益性以及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权享有公益项目的冠名权、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 问题二:捐赠可以收回么? 答:不可以。捐赠人将自己的财产自愿无偿地捐赠给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捐赠行为一旦完成,捐赠人的财产所有权即转移给基金会,捐赠财产性质也从捐赠人的财产变为社会公共财产。捐赠人自此便对该财产不再享有任何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问题三: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么? 答:可以。捐赠分为限定性捐赠和非限定性捐赠。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人可以就捐赠用途与基金会达成捐赠协议,将捐款用于符合基金会业务范围的特定项目。 问题四:捐赠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吗? 答:可以。捐赠人可以指定某一群体、单位作为捐赠款项的受益人,但是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不得指定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问题五:捐款额度有限制么? 答:没有。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您对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一份爱心,我们对此表示真挚欢迎和衷心感谢。 问题六:基金会业务范围有哪些? 答:(一)资助农业科研项目;(二)资助农业科研相关的设施改善、教学科研活动;(三)资助农业合作项目的发展,促进国际农业科研领域的交流。 问题七:捐赠可以设立哪些资助项目? 答:基金会收到的捐赠将主要用于设立:农业科教领域的人才奖励基金、成果奖励基金、设施改善基金、学科建设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世界农业奖基金和捐赠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委托设立的其他基金。 问题八:向基金会捐赠可以免税么? 答:可以。根据2020年5月京财税〔2020〕848号公告,我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捐赠人通过本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支出的捐赠,由基金会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专用票据。捐赠人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首页 1 尾页 跳转到: 1 页